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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2-09-29 人氣:

【閱讀陳奇祿筆記21】勁寒梅香—辜振甫人生紀實

(全民專欄/陳天授)1981年11月,陳奇祿擔任文化建設委員會首任主任委員。他任文建會主委八年期間,策訂和通過攸關重要的文化法案,包括:1982年,制定「文化資產保存法」,以及1992年7月,通過的「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也就是2022年1月,開始實施「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的前身)等,來推動文化建設的工作,扮演著國家重要文化政策推手的角色。

尤其陳奇祿主委以台灣美術發展史為主軸,策畫「年代美展」、「明清時代台灣書畫展」,及「台灣地區美術發展回顧展」,開啟台灣美術研究、展覽和收藏風潮。回溯陳奇祿先生在日本東京帝大唸書時,還從日本留法畫家角浩先生學畫,奠下日後素描的基礎。還有油畫、鋼筆畫都畫得很好。

陳奇祿院士的台灣學術文化研究,身處延續日治時代東洋風格與戰後來自中國李濟等考古人類學風,專研台灣原住民的物質文化;陳院士更是才藝兼備,書法、繪畫、刺繡、音樂樣樣專精,獨具風格。曾任文建會主委辦公室主任的周伯乃先生回憶: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於1981年11月11日上午十時左右,在民生東路環球大樓4樓成立,由當時行政院長孫運璿先生親自主持,陳奇祿博士出任主任委員。我乃隨任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陳先生辦公室機要秘書,並兼任「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會」專門委員,後來調為十職等辦公室主任。

不久之後,「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亦由教育部移交給文建會,由我代理總幹事。是年冬,家父在香港逝世,我請了一個月喪假與內人、女兒赴港奔喪,辭代理總幹事職,交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第二處專門委員王志健(筆名上官予)繼任。我就這樣一路跟隨陳博士,為國家文化建設推動戮力,這是我從未想過的人生際遇。

陳奇祿主委在古蹟鑑定和維護工作上,非常有績效,同時也受到外界的肯定。曾任文建會主委辦公室主任的周伯乃先生回憶:

陳奇祿博士,對古蹟的鑑定,維護工作特別重視。民國七十年十一月,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成立後,不久就領着莊芳榮一行,到全省各地去考察,鑑定古蹟之年代、價值觀念;甚至到澎湖、金門、蘭嶼等外島地區去作詳細的調查、鑑定;然後,回來再開會討論,聴取各位的意見,作最後的裁決!如補助辜家鹿港的祖厝之修建、保存,好像當時就撥發了600萬元台幣;辜家的古宅(如照片1,取自網路),有着中西合併的風格,可以看出當年大家族的風範,屋裡的內外院及佈局;都會令人想像其不凡的風尚。辜家在台灣算是大家族;近百年來,後世子孫亦是綿延不絕;聲望鼎盛!

先生在任內運用「國家文藝基金會」的利息,照顧藝文界人士,包括:戲劇、藝術、音樂的演出等;對文藝界人士的出版詩刊、叢書,甚至全集(古丁詩全集)等;作家住院期間的慰問、送慰問金等等不勝枚舉,實在太多了,無從寫起,但對詩人鍾鼎文先生向台灣銀行商借到的宿舍,仿效居住美國的名作家聶華玲(原名聶華苓)創辦的「作家工作室」;在陽明山創辦「詩人工作室」(聘詩人向明先生主持)邀約有志於新詩創作的人士上山研究、創作!

如果我們可以這樣比喻的話,蔣中正總統之於張道藩先生負責推動的文藝政策,猶如蔣經國總統之於陳奇祿先生的負責推動的文化建設?曾任文建會主委辦公室主任的周伯乃先生說:

應該可以這樣說,因為老蔣總統和經國先生都非常尊敬學者!陳奇祿先生很年輕獲得中央研究院院士,是本省人唯一的人文院士!陳奇祿先生在日本東京帝大唸書時,還從日本畫家角浩先生學畫,油畫、剛筆畫都畫得很好。在行政院任政務委員期間,還在台北市植物園「國家歷史博物館」開過畫展,孫運璿院長還親自去參觀!那時「國立歷史博物館」館長是何浩天先生!在我認識的長官,退休後得到最好福報的除了陳奇祿先生之外,還有二位就是錢復先生和秦孝儀先生!

陳奇祿院士在文化建設方面的特別貢獻,還有就是對於各族群文化保存,他在〈現階段文化建設的幾個問題〉一文中指出:

站在維護文化的立場上,我們希望保存的是有用的活文化,而不是價高而無用的骨董。

這是他早在1980年,尚未擔任文化建設委員會主委之前,就已經提出了複製博物館藏品,銷售給民間廣泛使用的新思維,強調文化建設就是要活的文化。是國內最早提出具有「文創產業」概念的人士。任文建會陳奇祿主委辦公室主任的周伯乃指出:

1990年代,行政院文建會為中心提出影響深遠的社區總體營造理念與政策逐步在台灣各社區施行,積極參與地方政府和民間團體的文化與社區社會重建工作,後來這項社區運動在台灣蔚為風潮,成為近代台灣社會政治與文化環境運動的一項特色。

陳奇祿先生為國家的文化建設做了奠基工程,扮演著重要文化政策的推手。特別是在他的才藝和鹿港辜家古蹟文化的維護上,讓我聯想起辜振甫先生來。我讀黃天才、黃肇珩合寫《勁寒梅香—辜振甫人生紀實》(如照片2),既是紀實,書中(頁97)有段:

「莫須有」 判刑兩年半。一九四七年七月二十九日,台灣戰犯軍事法庭庭長梁恆昌,對涉嫌「台灣獨立」事件的辜振甫等人宣判,罪名是:「共同陰謀竊據國土」。許丙、林熊祥各判處一年十個月徒刑。許丙因年紀大,關了幾個月就釋放了。簡郎山、徐坤原,各處刑一年。辜振甫二年六個月,是五人中判刑最重、刑期也最長。主要是因為他在許丙家中舉行的會議中,宣讀安藤利吉轉告大家不要輕舉妄動,共同努力穩定人心,維持地方安寧的話,被列為主謀。

2018年12月24日,《聯合報》有段報導:

一九四九年,辜顏碧霞〔辜濂松母親〕因資助文學家、也是女兒的鋼琴教師呂赫若避難旅費,隔年遭以「資匪」罪名被判刑五年,其名下高砂鐵工廠、東勢糖廠、住屋及土地等家產全數遭沒收。其中,高砂鐵工廠甚至成為「保密局北所」收押政治犯的處所,辜顏碧霞當年也被關押在此。

承上述,對照陳奇祿先生在文建會主委任內的補助辜家鹿港祖厝的修建、保存,更加凸顯了對於維護台灣文化古蹟陳主委的勇於任事。(作者現任台北城市大學榮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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