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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3-07-26 人氣:

〔拙耕園故事05〕店仔口和哆囉嘓社的原漢民婚姻與生活

(全民專欄/陳天授)傳教士甘為霖的《素描福爾摩沙:甘為霖臺灣筆記》(照片如附),曾略述了十九世紀晚期,在店仔口(白河區)和哆囉嘓社(東山區)地區人民的生活情形。我也特別注意到他在當時前往宣教的這地區,和其觀察到當地居民經濟社會的許多特殊現象。

書中提到:福爾摩沙已開化的原住民(熟番和平埔番),他們主要的特徵,就是以佃農或雇農身分過著窮苦的生活、不識字,以及放縱的婚姻和離婚習俗,所以對於他們的婦女或孩童,我們並沒有太多話可以說。無疑地,他們當中仍有和樂的家庭,而且以他們的標準來說,生活也還算愜意,但更多的家庭都有待改善,才能變得更整潔、更有知識,以及更有益於族人。

甘為霖還針對當時的當地原住民婚姻觀念,特別提到:在這裡,要遇到有過三個甚至四個丈夫的年輕女孩,並不是甚麼稀奇事,因為只要男女之間有點點不順遂,他們馬上就會尋找新的伴侶配對。的確,這裡的成年人不像漢人那樣個性沉穩、精明、意志堅定。因此,由於他們的閒散習慣、愛喝酒、又常抵押土地借高利貸,所以漢人就慢慢地侵占他們的土地,直到這些「番」民被驅離肥沃的土地,轉往狹小貧瘠的山坡地種植番薯為止。「番」民的小孩都沒受甚麼教育,父母要求他們帶著耕牛去牧地吃草,或到水溝裡打滾。

上述十九世紀晚期在店仔口和哆囉嘓社地區人民的婚姻觀念,或許有些部分可以印證當時我曾祖父續弦曾祖母時,我的曾祖母已經26歲,並有過婚姻,曾祖母嫁到我們陳家時還帶過來一位3歲女兒賴氏香。曾祖父與曾祖母婚後的第5年,生下我的祖父陳枝叶,但曾祖父竟在祖父才6 時,就以43歲的英年撒手西歸。當時守寡的曾祖母才37歲,除了要照顧幼小的祖父之外,後來還負責將她帶來與前夫所生的女兒,長大後許配給我們陳家的養子鄭瑞興;更特別的是曾祖母還將她妹妹與其前夫所生的女兒李氏月,介紹給曾祖父與元配所生的長子陳得旺結成一對連理。

曾祖母除了主導這兩門婚事之外,祖父20歲時與祖母黃氏阿來的婚姻,和祖母在7年過後往生,留下父親當時才12歲,和我大姑7歲的小小年紀,二姑則很小就過世,後來我的這位大姑不幸在她18 歲死於心肌梗塞。

祖父34歲的續絃蕭日氏,這檔婚事也是在曾祖母的主導下完成。

我先特別提到我的繼祖母,繼祖母娘家在台南州新營郡後壁庄長短樹六百七十八番地,父親蕭瓦、母親楊氏罕。她出生於明治40年(1907年),在昭和5年(1930年)11月,23歲時嫁入陳家。據母親生前告訴我,繼祖母之前已有過婚姻,不知道甚麼原因後來離婚?祖父與繼祖母的婚後,生下我的三姑和叔叔。

我小時候略懂事之後,發覺我完全聽不懂繼祖母講的話,但我對於她的相貌印象特別深刻。現在我回想起,她講的話應該是道地的原住民語,她娘家應是出自原住民家族。我不知道曾祖母和祖父,他們是如何與繼祖母在語言上的溝通?

我引述了甘為霖在《素描福爾摩沙:甘為霖臺灣筆記》中所描述,十九世紀晚期在店仔口和哆囉嘓社地區人民的婚姻觀念,在這裡,我也很難印證發生在我們陳家有關於婚姻的許多細節,但是我期望這樣的說明能夠引發出更多的資料,有助於我們對於一百多年以前,在店仔口和哆囉嘓社的原漢民婚姻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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