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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3-10-17 人氣:

〔安齋續談49〕台灣文化協會成立與百年台灣匯流文學

(全民專欄/陳天授)今(17)日,是102年前「台灣文化協會」正式成立的日子;同時,今(2023)年,是100年前發生「治警事件」的百年。先有1921年「台灣文化協會」的成立,後有1923年「治警事件」的發生,都讓人聯想1920年代日本在其內地推動的「大正民主」,以及發生在台灣人進行「設置議會請願運動」的政治文化發展有密切關係。

「治警事件」就是「治安警察法違反事件」的略稱。事件的發端是因為1922年12月初,蔡培火由東京歸台,籌備第三次請願運動的工作,其間與蔣渭水等同志磋商的結果,決定組織一個政治結社來做台灣議會設置運動的主體。另因林獻堂自「八駿事件」以來,受到總督府的壓迫,形同蟄伏,為強化陣容,加強領導力量起見,也有建立一個運動主體的需要,所以「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的組織,可以說是純由實際上的需要而來的。

1923年1月30日,在台灣的蔣渭水、蔡培火等人向台北州北警察署提出成立「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的結社組織,但旋即遭到禁止,後來的活動就移到東京。2月21日「臺灣議會期成同盟會」在東京重新成立。然而,當時在台灣與日本國內已同時施行《治安警察法》,以作為管制政治集會結社的手段。12月16日,在總督府警務局的主導下,以違反《治安警察法》第8條第2項為由,逮捕41人、傳訊58人,其中18人遭起訴。1925年2月,宣判結果,蔣渭水、蔡培火被判4個月,陳逢源被判3個月,史稱「治警事件」。

「台灣文化協會」就是1921年10月17日下午1時,台灣文化協會假台北市大稻埕靜修女中舉行成立大會,出席者約300餘人,成員以總督府醫專、師範等學校的學生為主。宣布開會後,公推林子瑾為主席,審議通過章程草案,並根據會章規定,公推林獻堂為總理,林氏因服喪中未能出席,由洪元煌代表他致辭表示接受。然後選舉協理及理事,其結果由總理指名楊吉臣為協理,蔣渭水為專務理事並發表理事41人暨評議員44人之名單,經大會一致通過。

今日回溯「台灣文化協會」在台北正式成立,當不忘當年結合仕紳階層與知識青年,以林獻堂、蔣渭水等人為首的團結全島有志之士,共同致力台灣社會改造及文化啟蒙運動。他們在台灣各地辦演講會、巡迴電影放映、設置詩社讀報社、發行報紙雜誌、辦理夏季學校、創立中央書局等各種途徑與方式,祈以喚起台灣人民自覺,並宣揚民主理念,終致掀起一波波的台灣新文化運動。

根據前台灣文學館館長廖振富教授傳的訊息,臺灣文化協會當時主要是由霧峰林家的林獻堂、林幼春叔姪,分別擔任文協的總理、協理職務,在中部地區的文化活動更是蓬勃發展。

在文協成立之前,舉其大端,如1901年著名傳統詩社「櫟社」誕生、1915年「公立臺中中學校」創設、1919年「台灣文社」成立並發行《臺灣文藝叢誌》。1921年文協成立之後,相關活動有1924年的無力者大會、1924-1926年的夏季學校、1927年中央書局正式營運。1930年代的文化活動更加興盛,他們並與藝術家結盟,舉辦美術展覽、邀請朝鮮著名舞蹈家崔承喜來台演出等,文藝風氣極一時之盛。

有鑒於此,阿罩霧文化基金會歷年來,每逢臺灣文化協會成立紀念日(10月17日)皆主動舉辦各項台灣文化推廣紀念活動。今(2023)年主題以仿效文協先人之宏願,舉辦「文協啟蒙百年永續—中台灣人文美學覺醒」等系列活動來紀念臺灣文化協會。藉以回顧及深耕臺灣文化影響力,並促使年輕人願意投入臺灣文化傳承,展現臺灣文化之美的心動力。

基金會也特別邀請前台灣文學館館長廖振富教授策展,舉辦〔時代記憶—文協精神永續傳承特展〕臺灣文化協會主題展覽。活動地點選在霧峰林家宮保第園區(台中市霧峰區民生路26號),活動自10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連續60天於大花廳二進前庭虎邊廊道,裝設靜態台灣文化協會主題展覽牆,供民眾自由參觀之外,另置入投影器材以不定時方式播放文協事蹟影片,並且配合專業解說員帶領現場來賓導覽解說。

另外,還有相關的配合活動:台灣文化日當天10月17日(二)舉辦—文協紀錄片《尋找1920》播映欣賞+映後座談會,讓民眾更加認識臺灣文化協會的前因後果,並延續1920年代台灣新思潮的精神意涵,讓文化做為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永續台灣文化主體性的認同。

檢視「治警事件」所涉及的治安,與「台灣文化協會」所推動的文化啟蒙,都與我長期以來研究日治時期台灣政治經濟思想史有關,特別是涉及百年來的台灣政治文化運動。

特別是今(17)日是「台灣文化協會」成立102年的日子,也是今年「治警事件」發生的百年,我特別記述下來這兩項事件,以凸顯紀念其在台灣百年匯流文學史上的意義及其重要性(照片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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