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崇法務實 法官素質應「獨立公正」
(台灣TB新聞網/曾采瑄)司法在於實現社會正義,應對人民負責,並符合時代需求。審判效率差、判決品質不好是現在面臨的重大問題,法官手操民眾的生殺大權,而社會大眾卻對法官不信任,賴浩敏認為源自於少數法官涉貪瀆或恐龍法官做出烏龍判決等,因此他說「司改,要從人做起!」
洪鈞培文教基金會於7月14日邀請司法院前院長賴浩敏教授主講,「崇法務實‧全民效法」,民眾獲益良多。
台灣的政治仍由「聲大體壯」的人主導,多數人民的福祉、社會的公平正義、「責任政治」都是口號。基本原因是我們沒有「依法行政」的習慣,以至於模糊了「法」的概念。缺少了「法」的概念、台灣的社會很難穩定,不穩定就談不到發展。台灣今天要的是「法治」。
對法官素質及要求的賴浩敏說,要保障、尊重好法官,但有少數害群之馬讓人民對司法失去信心,要以除惡務盡態度,徹底肅貪。他也表示,法官若離開人民的法律感情,讓人民覺得裁判太離譜的話,非他們所樂見,且這樣的司法不易得到人民信賴,不是他們要的司法。
賴浩敏表示,好法官是司法基石與後盾,所以一定要保障,同時給予相當尊重;另一方面,有少數害群之馬讓人民對司法失去信心,他們要以「除惡務盡」態度,徹底肅貪。
司法審判品質關係著民心向背,讓司法能獲得人民的信賴與尊重,是社會得以穩定發展的重要力量,而現在人民所期待的司法改革,就是司法人員不能自我神格化,審理案件時一定要以民意為依歸,一切以便民為出發點,處處用心的設身處地為人民著想,並站在人民的立場來思考問題,國家雖然給法官一個純淨的審判空間,但行政、政治力與人脈特權卻常常干預司法審判,法官是否能獨立公正的作審判,還端視法官是否秉持專業、良知與正義原則,並能掌握社會的脈動來為審判。
要有優質的司法審判品質,司法就必須獨立、要公正,司法風紀要好,要有良好的司法人員監督制度,判決除要合法、要適妥外,還需要接受人民肯定,司法審判要能消弭仇恨紛爭、釐清事實真相,這在在需要改革整個司法體系方能做到,否則只以輿論、媒體及司改會的力量來監督與要求。
賴浩敏認為,台灣有很寶貴的民主發展經驗,卻始終忽略公民與法治教育,以致於民主常與民粹主義並行,希望能更積極協助政府改革家庭、學校與社會的公民與法治教育,使其能夠發揮應有的功能,讓公民與法治意識受到國人的重視與支持,進而真正提升台灣社會的民主素養與內涵。
▲賴浩敏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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