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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黃炎東 時間:2020-07-02 人氣:

一個大學法學教育工作者對民主憲政道德良知的沉思與見證

(台灣TB新聞網)英國這個老牌的民主國家,其朝野全民早在16世紀就養成溫和妥協的優質民主風範,他們是實施三權分立內閣制不成文憲法的制度,任何政黨在國會選舉中,於650左右之席次就成為多數黨負責組閣施政,在野黨負責監督執政黨施政,英國國會之執政黨國會議長立即退出政黨,執政黨所掌控的多數席次皆能以國家人民的利益為前提執政,不但不會違背法治國憲政原則,去打壓追殺清算在野黨,反而會將在野黨良好之政見納入其施政中做為參考。

而英國的國會多數黨之力量也一向為世人稱為「無所不能之力量」,但他們亦從不敢也不會做出違背民主憲政違反天理良知之決意,因為他們深知世上沒有永遠的執政黨,也沒有永遠的在野黨,選舉勝負是一時,而國家人民的利益是永久,在野黨也不能做出違背憲政原理之決議,英國是如此,其他諸如法國、德國、美國等民主國家之執政當局亦皆會遵守這一民主憲政之法治國之最根本原則,這也是我在台大及有關大學院校自民國74年至今109年巳歷經35載歲月投入教授研究憲法的最重要的心得及基於一個大學法學教授工作者道德良知之見證。

本文作者黃炎東博士,歷任台大、警大法學教授、崇右大學副校長暨財經法律系講座教授、系主任、國立台北商業大學榮譽講座教授、中華人權協會憲政與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燿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顧問、台灣商業聯合總會顅問。

標籤:全民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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