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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3-12-27 人氣:

〔安齋續談99〕林 豪《東瀛紀事》節選注(十五)

(全民專欄/陳天授)林 豪《東瀛紀事》(下卷)第五節〈戇虎晟伏誅〉節選注如下:

同治二年(1863年)春,林日成自大甲中槍敗回,命令江有仁、盧江等守城,自歸老巢養疾,延請佛僧來預先辦法會做功德,不再處理軍隊裡的事宜。等到彰化被官軍收復,殘餘部眾多逃回躲藏在四塊厝的老巢,林日成派遣弟林狗母率陳鮄、劉安、陳梓生等守其外寨,抗拒官軍,以王萬、林貓皆率死黨保其內寨。

同治三年(1864年)正月,陸路提督林文察督其弟副將林文明、遊擊王世清等軍合圍攻擊,林狗母伏命被殺,戴軍部眾多自脫離來投降官軍。戴軍聲勢已陷入孤立,懷疑陳鮄等有所圖謀,不許擅入。乃緊關閉寨門,另開立小門,讓要進內報告事情的人,只能彎腰駝背的進入。

時戴軍部眾多暗地裡通風報信於官軍,林文察都以不死對待他們。只有王萬因當時引戴軍入彰化城的重罪不予赦免。戴軍部眾乃假裝與官軍作仗,林日成信之,始肯放入。陳梓生密使其黨羽釘封大砲,與官軍訂期為內應。

林日成以部眾尚與官軍相持,遂拿出財貨,呼死黨六十餘人,隨意他們所取。部眾拿了之後,各哄而散。王萬自知不免,以變走告晟。林日成環火藥桶於門,與妻妾王萬相對飲,酒酣登床,妻為燒洋煙吸之,兩妾侍立。其一蕭氏乃擄自良家者,寵嬖專房,至是不願從死,聞砲聲漸迫,遽走出門外,林日成亟挽之入,而妻已點放火藥,與王萬俱成灰燼。

林日成與蕭氏為火藥所轟,飈出戶外,氣未絕,官軍執誅之,分其屍首為六,以首級函送邑城,其兩手兩足分寘被擾各處。寨中積蓄尚多,皆兩年間所搶掠者。戴軍左相莊天賜逃匿北茄荖莊(今南投縣草屯鎮茄荖里),為其親家生員洪鍾英所執,械送官軍誅之。

林 豪評論指出:哀哉林日成的愚笨也!自身都已不保,還戀戀一婦人。其與預作功果,皆冀望於冥間受用耳。夫使死者而無知則已矣,如其有知,該叛逆惡行的滿盈,必當永墜地獄,遍受刑罰,又安能與妻妾重聚九泉以行樂哉?嗟乎!……人雖不同,而千古梟雄末路,亂賊到頭來,其堪回首之情形則是一樣下場。不可感嘆哉!

林 豪又評論指出:我觀察戴潮春、林日成的最終結局,而感嘆人情是很難靠得住的!當戴潮春、林日成的氣燄正囂張時,所有的捐助金錢米糧,沒有不早上收到公文書,傍晚就自動送到的,惟恐成為落在比別人家後到的人。及其大勢一去,部眾情狀相互猜忌,同船人都已成為是仇人,誰開複壁以藏,落井下石全都是最親近的人,誰不倒戈相向。即使是同時慫恿為亂者,皆欲因以為利。乃至生平愛妾,亦懷二心。計所與林日成同死者,惟王萬一人及其妻耳。

夫民猶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世有竊一時之權勢,任意為非作歹,以為小民其奈我何,而不知道人民的怨恨已經積壓很久,只等待時機而後發者,觀察這些作亂的人和官員能不稍有所醒悟!

考稽戴潮春的號稱東王,事實有這行為。他以林日成稱千歲,亦未聞有稱王的名號。蓋戴軍中,只有戴潮春略為理解簡單文字,故有此稱王;其他的人並非不想自己稱號為王以顯崇高,好讓自己可以偉大到無人可以比擬,這實在是因為自己大字不識得幾個,也只能大概稱呼「大元帥」、「大將軍」而已。查閱公文函件,以林日成為燕王,陳弄為西王,洪逆為北王,則皆由鎮壓戴軍的官員所給予稱的封號,而非其真實情形。予〔按;指林豪〕悉心採訪,離該事件已有五、六年,本書稿經三、四次的修正,亦欲實事求是,不敢有所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