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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曾采瑄 時間:2018-12-06 人氣:

謝文定:公務員貪污 動搖國本

(台灣TB新聞網/曾采瑄)政治上的貪污,間接影響經商的環境,使得商人的成本增加,連帶的社會笑貧不笑貪。台灣的貪污問題,據國際透明組織全球貪腐印象指數,2001年台灣第27名,到了2007年第34名,排名逐漸滑落,因此在2000年政黨輪替後,台灣貪污的問題更加嚴重。

洪鈞培文教基金會於9月8日邀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謝文定前委員長主講「整治官箴‧全民效法」,謝文定前委員長以多年從事司法行政與實務及服務的經驗與背景分享心得,聽眾獲益良多。

前委員謝文定表示,2013年,國際透明組織公布了「The Global Corruption Barometer 2013」(2013年全球貪污趨勢指標),這份統計全球107個國家,調查報告指出,台灣的貪污指數高達36%,亦即每100人中,就有36人在過去一年曾以賄賂取得公共服務,名列世界第18名,遠超過全球平均值(27%),在東亞僅次於柬埔寨(57%),和印尼並列第2。

為了維持吏治清廉,端正賄賂惡習,杜絕黑金汙染,建立廉能政府,除了刑法有「瀆職罪」相關規定外,我國並訂有「貪汙治罪條例」,對公務員貪汙行為予以嚴懲。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當然也是國人痛恨的眾多種類貪瀆犯罪之一。利用執行公務之便,違法營私舞弊,政治風氣敗壞,除嚴重破壞政府形象,甚至動搖國本。

常有屬公務員分內之事,因收受好處,而不依規定執行,致結果變更,例如工程監辦人員,發現工程未按合約施作,因接受廠商招待或要求賄款,故不舉發給與通融過關,就屬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按上開條例規定,觸犯本罪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億元以下罰金。又公務員本就應該執行業務,收受好處後就加快腳步處理;又如地政人員受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或測量時,因收受申請當事人利益優先辦理,此屬職務上之違法行為,觸犯本罪行為人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但公務員收受利益如與職務無關,例如公務員因家庭婚喪喜慶而接受賀禮、奠儀(金額在一般正當禮俗範圍內);因撰述稿件、演講而收受報酬,自無犯罪之虞。

此外,還包含浮報採購品項價格數量而收取回扣問題;抑留、擅提公款或物品問題;圖利行為與便民措施問題均有詳細解說。前委員謝文定表示, 「貪污問題」,不但直接影響政府施政效能與威信,更對國家永續發展,造成極具不良影響,年來在各級機關大力推動執行檢肅公務員對「黑金問題」、「官員貪污」,雖粗具成效,但社會大眾對政府「弊絕風清」期許仍殷,當前政府致力推動「政府再造」期提昇國家新形象,激發國家競爭力,躋身國際社會之際,打擊貪污犯罪,端正行政風氣,實為刻不容緩當務之急。

前委員謝文定

▲前委員謝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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