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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新聞部彥伶 時間:2016-06-23 人氣:

新北市:大陸地區人民申請案件免檢附地籍謄本囉

(台灣TB新聞網)為配合內政部免附地籍謄本服務計畫,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相關案件時,毋須再檢附地籍謄本,歡迎多加利用。

近年來,在臺之大陸地區人士比例逐年攀升,不論是來臺經商、工作、結婚乃至於定居,這些朋友逐漸成為社會組成重要的一環,進而在臺置產的需求比例相較於以往也成長許多;有別於外國人辦理不動產物權登記時可直接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大陸地區人民則應先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報請內政部審查許可後,才得向地政事務辦理;惟以往須檢附之地籍謄本,因配合內政部免附地籍謄本服 務計畫,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相關案件時,毋須再檢附地籍謄本,免除民眾於各機關間奔波之辛勞。

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莊月桂表示,好的便民措施本應該第一時間讓民眾知曉,該所將持續秉持服務用心、顧客開心之理念,推辦及宣導更多便民措施,其他大陸地區人士地權相關資訊服務,請逕上該所全球資訊網( http://www.banqiao.land.ntpc.tw )大陸地區人士專區查閱。

新北市:大陸地區人民申請案件免檢附地籍謄本囉

▲新北市:大陸地區人民申請案件免檢附地籍謄本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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