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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臉書FB!   分享到Google+!   分享到噗浪!   分享到推特twitter!   作者:陳天授 時間:2023-06-07 人氣:

〔安齋筆談50〕文化創意產業的三個意涵

(全民專欄/陳天授)21世紀的時代,隨著數位科技的發展,在西方藝文界亦興起了一股文化與科技結合的思維,更帶動許許多多的文化結合的的創意性產品。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ited Nations Education, Scientific and Culture Organization, UNESCO)的「文化產業與商業」(Cultural Industries and Enterprises)所公佈的相關資料,全世界的文化貨品交易量在近二十年來已有數倍的快速成長。

台灣受到這股新興文化產業與商業風潮的影響,我國政府為了促進國內知識經濟產業的發展與升級。2009年5月14日,行政院通過〈創意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2010年1月7日,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10月,政府公布〈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實施細則〉。2012年5月15日,行政院列屬「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5月20日起改由「文化部」管轄,開啟文化部掌管文化創意產業的新紀元。

2013年3月,政府邀請英國首任文化與數位經濟部部長維濟(Edward Henry Butler Vaizey, 1968-)率領文創參訪團來台訪問。維濟部長當時身兼文化部與商業創新技能部(BIS,Department of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Skills)。維濟指出,當所有人都關心文化藝術,文創力量才有可能發揮,政府的政策與商業手段只是臨門一腳,政府最好的支持就是塑造數位環境,凸顯文化部與商業創新技能部所扮演創新與高等教育的重要性。

2019年1月7日,政府修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5條指「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文化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第7條指「為提升文化內容之應用及產業化,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政府得以專責法人辦理相關業務」。

我國政府在先後通過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實施細則〉之後,並於2022年8月27日,成立數位發展部,負責推動數位科技應用、數位經濟產業發展方面的政策等業務。正式宣告台灣在歷經20世紀60、70年代出口加工區與80、90年代科學園區之後,進入21世紀以科技與文化整合發展模式為主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時代。這一重要走向是台灣再創經濟高峰和企業經營管理的優勢策略。

檢視台灣產業結構的組織與發展歷程,主力部分還是靠著中小企業打拼所締造台灣經濟發展的風華。2005年7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土石採取業等三業,係以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八千萬元以下者,或經常僱用員工未滿二百人者為中小企業;其餘行業則以前一年營業額在新台幣壹億元以下者,或經常僱用員工未滿五十人者為中小企業。

2020年6月24日,經濟部修正〈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採取不分行業別,凡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在新台幣1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人數未滿200人之事業,均認定為中小企業。

「文化創意產業」(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y),或稱「文化及創意產業」(The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本文採「文化創意產業」(Culture and Creative Industry, 簡稱文創產業)。基本上意涵「文化」、「創意」與「產業」三個意涵。(參閱:拙作《台灣政治經濟思想史論叢(卷三):自由主義與民主篇》,元華文創,2018年8月,頁317-321)。

從事文化藝術工作者會主張「文化」是創造文明歷史的主軸,追求的是人類心靈的價值;從事企業經營者會認為「創意」是資源整合的平台,提供的是人才智慧的匯集;從事經濟建設者會強調「產業」是政經發展的舵手,發揮的是國家的生產力。建構起橫跨文化部、經濟部與數位發展部的業務,整合這三個單位的相關業務,成為這三匹馬必須齊力拉車向前衝的文化創意產業的特性與優勢。

因此,執重要、執不重要,或執前、執後的爭論,猶如出現「蛋生雞」與「雞生蛋」、「個人」與「集體」,或「政府」與「市場」的優先順序難題,最後演變成「為藝術而藝術」或「為藝術而生活」的爭論。

一般對於「文化產業」的概念是普遍比較可以被接受的,而「文化產業化」則爭議較大。「文化產業」的「文化」是偏保護與傳承,是崇尚精神層面,是一種生活型態;「產業」則是一種生產、行銷,以吸引消費者的管理模式,是指可以營利的生產事業。因此,「文化」與「產業」的概念是可以結合形成一種「文化產業」的。

「文化產業化」則是強調受到工業化的影響,有功利主義取向,是偏資本主義的市場經濟。然而,「文化」本身就具有不同流俗的「創意」意涵,乃至於「創意」也不是憑空想像。所以,「文化」與「產業」兩者的重要連結平台就是「創意」。(作者現任台北城市科技大學榮譽教授)